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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册《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在手,第二届全国册页书法作品展的时候,你还会为了形式、创作发愁吗?我想不会了!260元,一条香烟解决的大问题,对不对啊?!别处买不到,只有这里有!

七只小鸟 发表于 2007-11-24 20:03

何豪 俺替你鸣冤

[font=宋体][size=14pt][color=#000000][/color][/size][/font]
[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不可重复、不可复制,是书法艺术特有的内在规律,也是书法特有的魅力所在。不用说前后不同时间书写的几件作品,即使相同时间书写的同一作品,他们之间存在水平上存在差异也是再正常不过的。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必然的差异,为了展览投稿,我们才会历时几个月、耗尽数刀纸,反反复复去操练准备;才可能不辞辛苦到处去参加讲评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地准备为了什么?不就是想要在这些准备的积累中选一件水平最高作品吗?[/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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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今天准备参展作品,选定内容,反复书写,甚至在书写过程中查阅借鉴古人字帖以及《书法大字典》之类等等,已是经老齐忽悠而人人皆知的“创作秘籍”。随机抽取内容并且要在数个评委各种目光的监督下当场完成创作与这种书斋里的悉心准备能一样吗?时间环境不同,作品出现了水平差异,有什么不正常吗?这种水平的差异就能作为怀疑人家身后有“枪手”存在的理由吗?[/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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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几位评委大人的书法水平一定是很高的了,你们的书法功力自然也会比年青的何豪高出许多。这里请教一句,你们在笔会上写出来的东西与你们出版的作品集上的水平一样么?你们走穴时留下的墨宝与你们挂在展厅里的书协水平就没有差距吗?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单评这些笔会作品、走穴墨宝就认定你们水平不高,就认定你们不具备当评委的资格呢?你们服气吗?[/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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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出决定之前,参与二次复审的各位评委还是很慎重的,用“判决书”中的原话说就是“考虑到现场即时创作与长期调整进入创作状态有一定的区别,考虑到托裱与不托裱在效果上的区别,考虑到静心书写与在一定压力下书写的区别”。可以看出,这些具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评委们是不否认现场与前期准备、静心书写与压力之下等环境因素对作者创作带来的影响的。也可以说,这几个考虑到是符合书法创作自身所特有的规律和特点的,考虑的也还算是全面了。但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既然考虑到了这些影响最后还是枪毙了人家前期的成果?为什么脑子里想着挺明白的道理手下却还做着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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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一个刚喝了一斤”二锅头“的人,一边开着车,一边给周围的人讲不能酒后驾车的道理,同时还忘不了向大伙做出自己只要喝了酒酒坚决不动车的承诺喝表白。这场面是不是挺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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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font=宋体][color=#000000]既已规定了作品的征集时间,又不相信作者在这段时间内付出的种种努力,将作者准备的作品视为儿戏,这是对作者的尊重吗?既然最终非要以现场创作定出甲乙,今后的国展之类何必还要搞什么投稿?就像现在每年火热的艺术院校招生考试一样,大家报名,定个日子,将所有报名人员集中一起直接现场操练岂不更省事了?岂不更容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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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color=#000000]真庆幸王羲之早死了几千年,否则,如果在那个永和九年的夏季,今天书协的大员们再招来王先生写回兰亭序,王羲之是不是也会因此而变得只是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兰亭序是不是也会因此被取消获奖资格?甚至被怀疑为枪手所为呢?[/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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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color=#000000]欲书先散怀抱,当评委在一边盯着你、公证员在远处看着你、置身于处处弥散着怀疑质疑的现场,这怀抱还如何散的开来?[/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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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3][color=#000000]“二进宫”啊,面对继续延续着的众多疑惑和众多问号,真的佩服何豪的胆识和勇气。他这样执着地一次次地赶赴“现场”接受“审查”,他为什么呢?是为了证明自己是那个“李鬼”?还是为了自己的尊严?[/color][/size][/font]

[[i] 本帖最后由 七只小鸟 于 2007-11-24 22:35 编辑 [/i]]

白翎 发表于 2007-11-24 20:11

不可重复、不可复制,是书法艺术特有的内在规律,也是书法特有的魅力所在。不用说前后不同时间书写的几件作品,即使相同时间书写的同一作品,他们之间存在水平上存在差异也是再正常不过的。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必然的差异,为了展览投稿,我们才会历时几个月、耗尽数刀纸,反反复复去操练准备;才可能不辞辛苦到处去参加讲评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地准备为了什么?不就是想要在这些准备的积累中选一件水平最高作品吗?

白翎 发表于 2007-11-24 20:12

今天准备参展作品,选定内容,反复书写,甚至在书写过程中查阅借鉴古人字帖以及《书法大字典》之类等等,已是经老齐忽悠而人人皆知的“创作秘籍”。随机抽取内容并且要在数个评委各种目光的监督下当场完成创作与这种书斋里的悉心准备能一样吗?时间环境不同,作品出现了水平差异,有什么不正常吗?这种水平的差异就能作为怀疑人家身后有“枪手”存在的理由吗?

白翎 发表于 2007-11-24 20:12

几位评委大人的书法水平一定是很高的了,你们的书法功力自然也会比年青的何豪高出许多。这里请教一句,你们在笔会上写出来的东西与你们出版的作品集上的水平一样么?你们走穴时留下的墨宝与你们挂在展厅里的书协水平就没有差距吗?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单评这些笔会作品、走穴墨宝就认定你们水平不高,就认定你们不具备当评委的资格呢?你们服气吗?

白翎 发表于 2007-11-24 20:13

真庆幸王羲之早死了几千年,否则,如果在那个永和九年的夏季,今天书协的大员们再招来王先生写回兰亭序,王羲之是不是也会因此而变得只是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兰亭序是不是也会因此被取消获奖资格?甚至被怀疑为枪手所为呢?

名人斋 发表于 2007-11-24 20:14

:fdi :fdi :fdi

白翎 发表于 2007-11-24 20:15

透彻 精辟 深刻 !!!

向七只小鸟       致敬!!!

一鸟 发表于 2007-11-24 20:31

:dsn 哪里飞来的七只小鸟,比一鸟多六只!仗着鸟多是吧!诚心和一鸟过不去?:dsn
不过你说的确实非常有道理,不管怎么说何豪只是一个普通的投稿者,想入展获奖是其他几万投稿者同样的心理,这点没有错的,
何豪作品的获奖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而网络的评论也出乎书协的预料之外,所以书协不按常理出牌,简单的将公证程序作废是在是不智啊,不知是哪位给书协出的这个好主义!:P

七只小鸟 发表于 2007-11-24 20:58

[quote]原帖由 [i]一鸟[/i] 于 2007-11-24 20:31 发表 [url=http://www.zgsf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40195&ptid=116604][img]http://www.zgsf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dsn 哪里飞来的七只小鸟,比一鸟多六只!仗着鸟多是吧!诚心和一鸟过不去?:dsn
不过你说的确实非常有道理,不管怎么说何豪只是一个普通的投稿者,想入展获奖是其他几万投稿者同样的心理,这点没有错的,
何豪作品的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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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七只小鸟 发表于 2007-11-24 21:03

[quote]原帖由 [i]一鸟[/i] 于 2007-11-24 20:31 发表 [url=http://www.zgsf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40195&ptid=116604][img]http://www.zgsf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dsn 哪里飞来的七只小鸟,比一鸟多六只!仗着鸟多是吧!诚心和一鸟过不去?:dsn
不过你说的确实非常有道理,不管怎么说何豪只是一个普通的投稿者,想入展获奖是其他几万投稿者同样的心理,这点没有错的,
何豪作品的 ... [/quote]


俺哪里敢与总版主过不去
冤枉冤枉
俺比那何豪还冤枉

俗话说了,有理不在鸟多,七只老家贼也抵不过一只猫头鹰,俺这只是瞎喳喳,还请您这总版主多多批评。:xh :xh :xh

观前思后 发表于 2007-11-24 21:56

不知以后征稿启示是否再写公证人员现场作公证的条文。

泥水工 发表于 2007-11-24 22:08

他已自殺啦!沒看新聞嗎?

汉代将军 发表于 2007-11-24 23:57

何同志应该联合公证人员一起状告中国书协,凭啥把国家公务部门当摆设,把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儿戏,说否就否了,要不你们以后在鸡界,或家禽界咋混啊,
电池
[size=4][color=#0000ff] p 这对何毫太不公平,他与其余获奖者接受不同的考核机制。唯独何毫接受了第二次测试,尤其是随机命题创作测试。这第二次测试目的可能有二:一是鉴别真伪,二是能否获奖再测试。从公示的测试结果看,允许入展即否定是伪作。那么第二个目的仅对何毫就显失公平。为何别的获奖者不需要第二次测试?为什么他们不需要来一个随机命题创作?苦练1000遍与偶尔书之当然差别甚大!以上是就事论事而已。其实,评审与获奖都是经过公证合法有效的,有怎能不经过法律程序就取消呢?权,不可大于法矣[/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汉代将军 于 2007-11-25 00:11 编辑 [/i]]

兰香书屋 发表于 2007-11-25 09:26

同意七只小鸟的观点.支持.

老臣 发表于 2007-11-25 09:45

:hc :hc :hc

左撇子 发表于 2007-11-25 10:42

真庆幸王羲之早死了几千年,否则,如果在那个永和九年的夏季,今天书协的大员们再招来王先生写回兰亭序,王羲之是不是也会因此而变得只是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兰亭序是不是也会因此被取消获奖资格?甚至被怀疑为枪手所为呢?
这点说的好!!!!!!:gz

一鸟 发表于 2007-11-25 14:04

[quote]原帖由 [i]七只小鸟[/i] 于 2007-11-24 21:03 发表 [url=http://www.zgsf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40240&ptid=116604][img]http://www.zgsf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俺哪里敢与总版主过不去
冤枉冤枉
俺比那何豪还冤枉

俗话说了,有理不在鸟多,七只老家贼也抵不过一只猫头鹰,俺这只是瞎喳喳,还请您这总版主多多批评。:xh :xh :xh [/quote]
哦也!!!:v :v

山水居 发表于 2007-11-25 18:52

现场测试的结果根本没有判断出获奖作品是不是代笔,这就取消人家获奖资格,不仅自己劳神费力,而且很可能对作者造成伤害。书法网络上到处都在说何豪是代笔假冒,不知道是否有依据?

老学 发表于 2007-11-25 20:55

:kk :kk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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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将要结束了,那么翻检一年来中国书法超市的网络市场,谁最具有市场影响力呢?我想这个结论还是留给大家来做,那么就是对你心目中最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人投上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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