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重要更正-说“尘”与“塵”
重要更正-说“尘”与“塵”《书法报》第13期开展“繁简字可以共存吗”的讨论很有必要,这是客观存在的、莫衷一是的问题,每个书家都在参照主流舆论的同时,按照自己的理解付诸实践。个人认为,在不影响审美、不引起歧义的前提下,繁简字应该是可以共存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观众群体认可的一个客观状况。要防止的是乱编乱造不规范的简化字。读了本期讨论的文章之后,觉得有一点应该予以纠正,那就是,虽然“尘”与“塵”(鹿土)是繁简对举,但"塵"(鹿、土)与“麤”(三个鹿)不是繁简对举,“麤”(三个鹿)是“粗”的异体字。而与“塵”(鹿、土)构成繁简关系的应该是“麤”(三个鹿)下再加“土”。《说文解字》中“麤”(三个鹿)解释为:行超远也。引伸之为卤莽之称。而“麤”(三个鹿)下加“土”则又单列一字,具体解释为:鹿行扬土也。引伸为凡扬土之称。讨论中黄先生把“尘(小、土)、塵(鹿、土)、麤(三个鹿)”列为互为繁简是不对的,应该予以纠正。当然也有可能是排版的问题,许多字打不出来。请编辑予以更正。
[[i] 本帖最后由 张安行 于 2008-4-23 13:47 编辑 [/i]] 我觉得繁简字可以共存是指共同存在在这个世界上,而不一定共同存在在同一幅作品里。
同一幅作品,文字还是尽量统一为好,比如大篆作品,如果没有古字,可以参考小篆和邻近年代的文字,如果这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楷书,岂不大倒胃口?
繁简字也是如此,繁体字作品还是全部用繁体较好,至少比较和谐统一,硬要掺杂进去几个简化字,真是别扭得很。 喜歡繁體字,
討厭簡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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