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
“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
这是我在中国书法网里的一个回帖。主要是想探讨一下“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之间的关系。不知道网友们是否感兴趣?
有关“文化生命”的问题,我在构思《精神存在的重量》一文中也曾思考过。人的生命可以相对划分为“第一生命”与“第二生命”,第一生命指的是自然生命,每一个正常人的自然生命所占据的时空存在大致相当,即所谓“众生平等”。第二生命指的是精神生命(亦文化生命),每一个个体的存在分量则有着天壤之别,即所谓“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对于芸芸众生的精神生命而言,如同沙粒,因为分量极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历史好像也是这么记载的,但他们的存在是真正的基础。
自然生命的延续靠的是血脉,精神生命的延续靠的是文化传统。
第二生命虽是建立在第一生命的基础之上,但也有她自己的诞生、成长、衰老、死亡的过程,而且和第一生命的存在并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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