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论坛's Archiver

如果一册《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在手,第二届全国册页书法作品展的时候,你还会为了形式、创作发愁吗?我想不会了!260元,一条香烟解决的大问题,对不对啊?!别处买不到,只有这里有!

立民 发表于 2003-11-26 18:08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把书法当作一门视觉艺术,已经很久了,我们毫不怀疑笔下的汉字是按照视觉的控制用手“画”出来的。这个很深的误解导致我们一代更比一代忽略笔与指掌间的关系,明知应该写方写正,出手仍是歪歪扭扭或挤在一边。我们都知道要弹出好听的曲子,手与琴键的关系不是乱来的,是有规矩可循的,可手与笔的关系却是那么随便,无法度。如今小孩的字是越写越难看了,我一直想不通他们的眼睛为什么会把字看得如此走形,看了孙晓云的《书法有法》,我才想到是手的问题。
    孙晓云从三岁时就喜欢写字,写了几十年,且有家传家教。所有这些,聚成孤注一掷的热情和力气,使她追根究底,寻出古人写字“运指转笔”的笔法根据。有人评价,《书法有法》是一本具有人类学价值的书。从潜意识的角度看,这本书乃孙晓云为她的天赋巧手立的一个言。
    动手是有快感的。但是手笨手慢的人如果感受到他人或自己的眼光批判和心理的催促,其动手的快感就被损害了。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说,动手既受到目的的催促,又受到目的的压迫,这就是常人的局限。孙晓云不是这样,她从来不会被任何目的难住反而频受鼓励,因此她在动手中体验的快感是纯粹的。快感的指引没有局限,大量的摸索和训练使她欲穷书法技艺的各种可能性。但是当她发现百般练习,也临不出《孙过庭书谱》那“似捉摸不定的线条”,而她的舅舅用古法示范给她开了眼以后,她的自信受到了打击,她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惑。我读到这里,也产生了困惑。此时的孙晓云,如果为了临摹孙过庭,岂不是应该解惑———照着她舅舅指点的方法练就是了,何以反而大惑,以至于做起书法考古这么烦琐枯燥的事情来了呢?
    我被她寻幽探秘的热情所感染,但实际上我不是喜欢写字的人,我不知道这种论笔论纸论家具发展史还有详细解说如何握笔转笔的书(天哪,想想都累),为什么会如此调动我的热情,使我一口气读了个通宵?同时,我也像阿城在此书的《序》里所说的,“忍不住指腕活动起来”。孙晓云传递给我们并调动了我们的,乃是人对自己的手的好奇心,还有,就是她不能容忍自身经验的连续性出现断裂(正是这一点,使读者也停不下来)。她舅舅所示范的方法,完全在她的经验之外,是她的手在自然的状态下,任其自身的指引,无论如何也走不到的区域。家传的指点,只是偶然的桥梁,但孙晓云其实更相信手的本能,既然现代人和古代人是一样的手,就应该在写字的方法上有默契,凭着这份手的默契,在知识的传递(比如来自其舅)之外,理应还有一个天然的、虽然是隐秘的但属于人类原始本能的通道通向古法,然而为什么她没感觉到(她的手的快感失职了吗)?那必然的桥梁哪儿去了?
    孙晓云终于考证出古法失传的原因,是因为宋代以后“引进了桌椅,舒适了自己,使书写时臂腕有了依托,却在无形之中,一代一代,逐渐模糊、淡化了笔法,以至最终遗失了笔法。”这个考证的潜台词是,我的手没有错,是时代变了,条件变了。
    孙晓云顺应这个变化,她的考证并非为了重拾笔法,而是为了重建以手为主导的书法解释体系。她用可操作性来填补感觉的不可传递性。有个人问孙晓云:我想写出“苍劲”的感觉怎么写?孙晓云说,你用粗一点的笔,墨枯一点,纸粗糙一点。工具,是手的延伸,自然在她的手的体系里占重要位置。不仅如此,连视觉也在她这个体系里获得另类解释。按孙的说法,书法在“完法”以后,视觉由手的“从属”地位变为“主导”。我一下子悟得为什么我看古人书法没有感觉,等于正门关了,侧门变成正门,我还呆在原始的正门外面。现在孙晓云把这扇门重新打开。我根据“运指转笔”的古法来看,看那手的动作,笔势的向背,就有点像看舞蹈,觉得书法活了起来,趣味无穷。因此说笔法是字的眼,对我这个外行来说,没错。
    读完这本书,仿佛看了一轮手与字的春夏秋冬。时代条件的进一步变化,不仅使笔法丢了,连毛笔也被排斥在生活的主流之外,千篇一律的键盘和鼠标只认熟练与否,不知手之巧拙,手的能力一天天变得闲置多余,反而兴起了书法热以及各种各样的动手热,显然是手闲而痒的表现。为了自身的健康,人需要复习劳动,做一做手的游戏。
    手有天生的局限。它也许可以制作出许多感觉的效果,却无法体验除了触觉以外的其他感觉,所以用手的话语来解释艺术需相当小心,揭穿假艺术倒是直截了当,很过瘾。其真假的界河——我这里姑妄言之——就在于制作中的快感。因为中性的手是不被欺骗的,连手都不激动,何谈艺术!
   

毛燕萍 发表于 2003-11-26 18:43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写得好!谢谢您!多发这样的文章,可以引发我们更多的去思索。

左党成 发表于 2003-11-27 03:50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动手是有快感的。但是手笨手慢的人如果感受到他人或自己的眼光批判和心理的催促,其动手的快感就被损害了。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说,动手既受到目的的催促,又受到目的的压迫,这就是常人的局限。孙晓云不是这样,她从来不会被任何目的难住反而频受鼓励,因此她在动手中体验的快感是纯粹的。快感的指引没有局限,大量的摸索和训练使她欲穷书法技艺的各种可能性。但是当她发现百般练习,也临不出《孙过庭书谱》那“似捉摸不定的线条”,而她的舅舅用古法示范给她开了眼以后,她的自信受到了打击,她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惑。我读到这里,也产生了困惑。此时的孙晓云,如果为了临摹孙过庭,岂不是应该解惑———照着她舅舅指点的方法练就是了,何以反而大惑,以至于做起书法考古这么烦琐枯燥的事情来了呢?

善学者
   

宝船遗址公园 发表于 2004-10-12 00:38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言之有理

宫春涛 发表于 2004-10-14 23:45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好文章,有深度。喜欢。

庐山真人 发表于 2004-10-16 19:40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值得推广!!!建议大家看看。

余进雄 发表于 2004-10-17 01:08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很动人!

无名 发表于 2004-11-26 05:17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我很长时间就想读这本书,不知哪有买的?
立民先生谈的这般深刻,我更觉得这书非看不可。
哪能卖到,请朋友们告之,谢过:)

wmw 发表于 2004-12-13 19:17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新华书店

大丰山人 发表于 2004-12-18 23:02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元畅艺苑有

唐之韵 发表于 2004-12-19 17:42

读孙晓云的《书法有法》

孙晓云终于考证出古法失传的原因,是因为宋代以后“引进了桌椅,舒适了自己,使书写时臂腕有了依托,却在无形之中,一代一代,逐渐模糊、淡化了笔法,以至最终遗失了笔法。”
虽语出惊人  但这种过于感性的言论能成立吗?

烟柳偶照 发表于 2006-9-29 09:52

正在读,有意义。

李振昌 发表于 2006-9-29 10:12

读完这本书,仿佛看了一轮手与字的春夏秋冬。时代条件的进一步变化,不仅使笔法丢了,连毛笔也被排斥在生活的主流之外,千篇一律的键盘和鼠标只认熟练与否,不知手之巧拙,手的能力一天天变得闲置多余,反而兴起了书法热以及各种各样的动手热,显然是手闲而痒的表现。为了自身的健康,人需要复习劳动,做一做手的游戏。
    手有天生的局限。它也许可以制作出许多感觉的效果,却无法体验除了触觉以外的其他感觉,所以用手的话语来解释艺术需相当小心,揭穿假艺术倒是直截了当,很过瘾。其真假的界河——我这里姑妄言之——就在于制作中的快感。因为中性的手是不被欺骗的,连手都不激动,何谈艺术!
    :hh :hh:hh

楚风汉韵 发表于 2006-9-29 16:16

根据“运指转笔”的古法来看,看那手的动作,笔势的向背,就有点像看舞蹈,觉得书法活了起来,趣味无穷.
      真假的界河——我这里姑妄言之——就在于制作中的快感。因为中性的手是不被欺骗的,连手都不激动,何谈艺术!

光军 发表于 2007-3-26 22:46

[quote]原帖由 [i]左党成[/i] 于 2003-11-27 03:50 发表 [url=http://www.zgsf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1412&ptid=20212][img]http://www.zgsf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动手是有快感的。但是手笨手慢的人如果感受到他人或自己的眼光批判和心理的催促,其动手的快感就被损害了。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说,动手既受到目的的催促,又受到目的的压迫,这就是常人的局限。孙晓云不是这样,她 ... [/quote]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孙晓云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

whjxzb 发表于 2007-3-27 22:32

确是一本好书,没有空涩难懂的空头理论,深入浅出的讲解,并辅以图片说明,好!读了!<书法网>现有最新版本的邮购.

wnzz 发表于 2007-3-28 08:16

我这也有啊

无声的问候 发表于 2007-4-11 02:12

邱振中说草书应该运腕,    哪一位做裁判 ????/

王文学 发表于 2007-5-10 20:02

学习书法看来不是这么简单啊!

冰释 发表于 2007-5-11 22:41

《书法有法》哪能买到?:hx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