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习气
时常听到别人评论有些字“学**习气较重”起初,我不怎么明白何为“习气”,只以“习惯”来理解,但隐隐觉得“习气”较“习惯”多一丝贬义。也在思考习气(我所理解的习惯)与风格有什么区别联系。之后得一位老师解释:“习气是一个人不好的习惯,如耸耸肩膀,很多人以为这是风格,其实是习气,而风格是被人们所称赞的”思考、观磨些许日子,归纳”习气”的产生约有三种情况:
一,盲目的崇拜效应。某学生偶有机会亲睹一书法名家弄墨,激动兴奋之心情自不赘言。在书写过程中,一长拖笔又遇纸有纵皱,于是该书法家奖手腕轻柔抖动,这是因纸置宜的,而效果出来学苍劲而有味,于是该学子之后每每写到这类长拖笔时,便奖手腕略抖动成拙状而形成习气。
常在书画店买笔墨纸时,会遇到同行,有些是常见的,更常见的是其手中或腰间的折扇,不知是否唐伯虎的风流潇洒使得折扇成为风流信物和标志,某些习书者折扇随身携带:无论春夏秋冬,无论英俊与否,无论亲笔翰墨或其他。大冬天也会见到折扇晃几晃。习气乎?(博一笑耳)
二,图见成功之美,不悟所致之由。
某公学褚楷,褚楷的起笔初或有些鹿角状,于是此公将其鹿角状临摹得丝丝不苟并以为风格而应用于创作和书写中。不亦谬哉!楷书工整,却不似美术字般——一笔一笔如搭积木一般构成,每一笔画是一个体。楷书虽工,其运笔之中存气韵、流通,是一气贯通的,褚楷起笔的鹿角状乃因势而成,出于无意与自然,因而并非构成褚字风格特征的内因。
三,审美的谬误。
假期间在家里,常与表弟表妹们在一起,表弟与一留学生同学要好,此外国男孩金色头发,高个儿,深眉骨,大眼睛,时着一牛仔装,背一大包。一次,吃完饭,嘴里含着牙签,誊出手来抄同学的地址电话,表妹在一旁兴奋的说道:“snobby哥哥连叼根牙签也那么帅!”该男孩听了很是高兴,此后,我每每见到他,他总是叼着根牙签,想必将这牙签做为了帅气的一因素。在书法学习中,如将这无关紧要的因素视做了美,并加以夸张运用,那就可怜了。
关于习气的认识,只归纳了这么三个来源。在实践过程中,要避免习气,是必要将现象认识上升到本质认识的高度,并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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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习气
第二段:于是该书法家奖手腕轻柔抖动改为:于是该书法家将手腕轻柔抖动
而效果出来学苍劲而有味
改为:而效果出来觉苍劲而有味
便奖手腕略抖动
改为:便将手腕略抖动
说习气
[这个贴子最后由WuWei在 2003/09/08 03:09pm 第 1 次编辑]讲的好!
生活中的习气太多了,不改,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不雅!生活中的不雅可以藏在
家里。
书法中的习气太多了,不改,悬之高堂众目睽睽之下不雅!书法中的不雅没法不让
人看到!
习气是审美能力不到而盲目效仿的副产品!
难以丢掉是因为恶习难改和一些人臭味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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