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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册《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在手,第二届全国册页书法作品展的时候,你还会为了形式、创作发愁吗?我想不会了!260元,一条香烟解决的大问题,对不对啊?!别处买不到,只有这里有!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3 08:36

“关于书家写错别字的讨论”选刊稿

[size=6][size=4][b]关于书家写错别字的讨论[/b][/size][/size]
编者按:中国书法家论坛《百家争鸣》中一位网名叫可人如玉的朋友发了个“书家汗颜”的帖子,指出了当代许多书法家作品中的错别字。此帖一出,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纷纷跟帖,在此我们把网友的论点精华归纳一下。

默默:可人如玉的出发点不错,但我想书家在书写过程中即兴之下偶尔错一两个字在所难免,其本意也不是这样的。

可人如玉:我觉得书家要对作品负责,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风范,当然在写的时候是有写错或漏写的,但这样的作品只能放在自家家里,而不能流到社会上去,更不能去卖钱。这也是对人家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王宝明:写得一时兴起,难免会有落字的时候,难以原谅的是现在书家不读书,抄诗都要出错,更别说自己写诗了!书法家的地位不高,和书家自身修养差有很大关系,这才是让书家真正汗颜之处!!

张雅森:书家抄古词的通病``````见多不怪了。

朽木: 其实,本来,我们写错字可以改正,抄错字也可以重抄,至少对前人也是一种尊重,如果原来的作者再生的话,看到我们如此糟蹋他的东西,我们置身设地,对换一下,气愤的感觉有多大?大家心里晓吧?

古铜:赞同!做人就应该这样,做学问也应该这样,做学问和做人要一致。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更要对子孙后代负责。

唐之韵:如玉的做法不可取 1、 你混淆了书法与写字  2 、艺术家与写字匠 3 、你让人不轻松,  把观众引导到只会拣芝麻, 只见树木 4 、你影响书家的情绪 , 古代名帖中象这种情形很多,但不会降低它们的艺术价值 。
还是宽容点吧 ,将注意力放到作品能给你带来什么, 这才是最主要的 。

WuWei:严格的要求是必要的,偶尔的出差是允许的,不解其意的乱复制是不被原谅的,不以为意的到处出错要被不耻的。

醉花阴:竟然还有人把书法与写字完全分开,这种分法要么是误导人,要么是吓唬蒙骗世人以自表书法家。书法永远是写字,只不过是艺术的美化的写字。颜真卿、王羲之都在写字,并是以写字为主,在实用的基础上美化汉字,难道他们的作品不叫书法,而现在的一些鬼画符才叫书法?难怪现在没多少人在实实在在做学问,难怪有“现在的书法界是最没有文化的一批人在闹”、“书法界急需扫盲”的论调。
远美园:一篇好的书法作品,无论如何是不能有错字的,这好比大米里的沙粒,菜肴里的苍蝇,不仅影响内容,更影响韵味。错字问题,除了文化底蕴外,还有引用书籍本身的错误,理应引起书家的高度重视。

唐之韵:书法和写字还真不是一回事 远的不讲 从汉至今 能够在书法史上立足的作品不是很多 这是为什么 我想决不是 “把字写好写美了,写得让人觉得看着舒服。”这么简单吧
想起了鲁迅的话 同样是在写字,第一个“吃螃蟹”的,敢把人们习以为常的汉字,写出前所未有的感觉来的就是艺术家 ”

韬哥1999:“……书法和写字还真不是一回事……”、“……敢把人们习以为常的汉字,写出前所未有的感觉来的就是艺术家 ……”
前一句是对的,后一句就难说啦,“写出前所未有的感觉来的就是艺术家”最少在概念上是不周延的,是不能反证的!你那“感觉”俺们就一定接受?历史上就一定会承认?
所以俺们认为:书法家写错了,自己更正是可以的,历史上还留有许多趣话,如费新我老先生的“把酒话桑麻(孟浩然《过故人庄》)”丢了“话”字,在落款中注明曰:“酒后失话”,这就既补正了又很有趣。但是有些人明明的错了,在落款中又不修改补正,还死硬着不承认,就显出其浅薄无知来啦。

韬哥1999:书法家送人的、卖的作品都应该慎重流出去,不应该敷衍了事,有些人连抄书都抄不完整,致使作品文意全改,让人无法卒读而索然寡味。
早几年提的“书法家学者化”是有其理由的,书法界的文化是要提高,别让人说俺们的书法家没文化!

可人如玉:作为诗词,因为历代的版本不同,或是印刷错误,或是作者后来修改,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苏轼的《水调歌头》词,其中”乱石穿空,惊涛拍岸“有些版本就写作”乱石崩云,惊涛裂岸;“樯橹灰飞烟灭”写成“强虏灰飞烟灭”,那些个都不能算错的。
当然有些版本确实是错误的,我们也要加以辨别。比如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有些版本就曾写作“秋来发几枝”,(好象闻一多也有过这样的事)大家都知道红豆是春发芽,秋结果的。

不识太行:艺术需要才情,也需要严谨的治学态度。

杨伟湖:越是艺术,越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越需要扎实的作风。

zqh-0912: 书法家们的确有必要对自己的作品负一些责任,虽然有时候字别或字误也不会影响作品的水准,但作者本身的修养水准将会大打折扣的,小学生都要注意写字,何况书家乎!

远美园:错字,本来是小学生都知道不对的问题,反而在这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使人感到很惶恐,很可怕,很不好玩。
  没有错字,是对一篇作品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而对艺术和一个负责任地艺术家的要求,更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完美的。艺术家岂能犯错字这样低级错误,真是不可思议!


君子不器 :不应成为问题的问题,无须探讨话题的话题,否认问题便成为话题

莲舟: 不要写错别字,那是小学1、2年级文字书写启蒙时候的基本要求啊,却要如此大张旗鼓地恳请以文字为根本的书法家的注意.现在许多"书法家"和前辈是大不同了,多半都只是在抄写前人的诗文,可连抄都要抄错,可见那所谓"书法家们"的水平了......

我来灌水: 在网上看到某老师收藏某老师大作,有错字,于是电话善意提醒,期望能重求一幅,结果被摔了电话。
只能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适庐: 在现今书坛上,文化素养的普遍缺失,造就了目前见怪不怪现象的大量发生。其实有些所谓书家,谈文化素养都有些不配,实在是该过一下基本文字关的,在这种环境下可人如玉的做法不仅值得提倡,还应大面积的推广,成为一种公众监督机制,纳入到展赛当中,这对于保持中国文字的纯洁性有好处,对书法的发展有好处,
对书法家的个人成长更有好处。

老杜: 无论怎么说,书家写错字都是不应该的,如果不是因为一时疏忽,至少是说明缺乏起码的文化素质.有了错被人家指出就应该加以注意,多翻翻<新华字典>之类的工具书,或者先去扫盲。

WuWei:文化素质降低的“写字”人群中出现错字、白字怕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要是从文学为出发点写后认真检查,写中不是按形而是按意写,错字的问题是可以减少或杜绝的。
书写时保持亢奋的情绪(亢奋不等于撒泼),会有丢字、少字、加字、改字、错字等现象,写出来了没有办法,能注明最好,不能说不能出错,但是本意要定在不要出错上(准星如果没定准,打起枪来就更难说了。)
另外,书法上有便于书写的通假字,别字,诗文中有不同版本的区别,这需要监督者有更高的文学与文字修养才能胜任。
错字是当代“书法文化革命”中的一景,让大家努力给他们施点光肥吧!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08:57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3 08:39

受新亚老师委托,代可人如玉选编他的帖子“书家汗颜啊”,本帖准备刊发在书法报明年第二期上,以上是我整理的讨论稿,如发言的网友有不同意发表的,请跟帖说明。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3 at 08:53 [/i]]

夜雨书香 发表于 2004-12-23 13:19

我觉得你还可以作最后综合述评,百字左右即可。

韬哥1999 发表于 2004-12-24 13:13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止渊[/i] at 2004-12-23 08:36 AM:
[size=6][size=4][b]关于书家写错别字的讨论[/b][/size][/size]
编者按:中国书法家论坛《百家争鸣》中一位网名叫可人如玉的朋友发了个“书家汗颜”的帖子,指出了当代许多书法家作品中的错别字。此帖一出,得到 ... [/quote]
发稿费吗?
俺们希望能表示一点点意思。

适庐 发表于 2004-12-24 16:06

标题: “关于书家写错别字的讨论”选刊稿

很好

远美园 发表于 2004-12-25 17:29

止渊先生您好!最好按下面改过的内容发表,拜托!

远美园:一篇好的书法作品,无论如何是不能有错字的。这好比大米里的沙粒,菜肴里的苍蝇,不仅影响内容,更影响情绪和韵味。而书家的错字问题,除了引用书籍本身的错误外,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文化底蕴的问题,理应引起书家的高度重视。

远美园:错字,本来是小学生都知道不对的问题,反而在这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使人感到很惶恐,很可怕,很不好玩。
  没有错字,是对一篇作品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而对艺术和一个负责任地艺术家的要求,更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完美的。艺术家岂能犯错字这样低级错误,真是不可思议!

好的。
谢谢先生。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08:57 [/i]]

唐之韵 发表于 2004-12-25 20:29

我在“书家汗颜”和“究竟是谁不宽容”两个帖子上都发表了意见,  将这两部分和起来才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    既然是讨论 就要把所有的观点列出来 说清楚 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      
  我不同意刊发我写的东西,原因是 :
1、止渊版主带有自己的主观倾向 没有把我写的都列出来  不能清楚的表达我的观点。
2、没有人付稿费。
3、著作权受到了侵犯。

朽木 发表于 2004-12-26 21:41

我觉得您应该再加油添醋。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8:53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唐之韵[/i] at 2004-12-25 08:29 PM:
我在“书家汗颜”和“究竟是谁不宽容”两个帖子上都发表了意见,  将这两部分和起来才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    既然是讨论 就要把所有的观点列出来 说清楚 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      
  我不同意刊发我写的东 ... [/quote]受新亚老师委托,并经可人如玉同意,我把网友的观点陈列了一下,其中并没有我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见。
因为这主要是讨论书家写错别字的现象,唐之韵兄关于书法艺术性的观点个人觉得和本论题关系不大,所以没有全部收入,再说唐兄的个人观点完全可以作一个专题另发。
至于是否有稿费,这是书法报的事情,我对此不知,想请新亚老师回答。
是否侵犯著作权,我个人所以先征求各位网友的意见。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8:59

我感觉唐之韵兄的观点论题更适合于讨论传统书法和现代书法的。
这个论题只讨论书法作品的硬伤。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9:09

刘月卯作品
我言秋日胜春朝。朝字写成了潮。
便引诗情到碧霄。霄字写成了宵。

见《中国书法家论坛》之“网友直通”中,卖价4800元。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15:48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9:19

吴振立作品。
斜风细雨不须归。
少写了一个须字。

见《中国书法家论坛》“中国书法超市”。
吴振立另一幅字把“西塞山前”写成了“西寒山前”,被齐玉新购得。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15:53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9:19

吴振立作品
写司空图诗品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少写无言二字。

四川二然斋主吕楠购于“中国书法超市”,花费500元。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15:51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9:20

于明泉作品
碧霄写成了碧宵
石矶西畔写成了石矶渔畔。
杜甫诗中,除了第一句“不”应为“勿”外,
又写多了一个字,(第二句多了一个述字。)
见《中国书法家论坛》之“网友直通”中,卖价900元。

[[i] Last edited by 止渊 on 2004-12-27 at 15:49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7 09:23

以上几幅字是可人如玉先生发来明确有硬伤的作品。
请新亚老师选用。

陈新亚 发表于 2004-12-27 13:51

陈新亚谨上:烦
止渊兄所编这些文字甚好.谢谢!
这些文字先放在此处一段时间,请
网友特别是  有发言的朋友各自斟酌一下,
要改动和或不愿发表的,请大家表个态;
无表态者,即视作同意刊发,如何?

止渊兄和
可人如玉兄:
又请帮我收集一下
各位网友的姓名邮件地址邮编等,
只要有地址,均将奉寄样报;
发言300字以上者,即奉薄酬

又。另帖有错字作品,
请为注一下出处(藏者或所发帖子的网址)为感

[[i] Last edited by 陈新亚 on 2004-12-27 at 13:53 [/i]]

止渊 发表于 2004-12-28 10:43

好的。
请各位发言的网友将姓名、邮件地址、邮编等发短消息给我,由我整理后交给新亚老师,以便奉寄样报和薄酬。

张耀虎 发表于 2005-1-2 13:38

这个建议不错!
书法家如果在书法创作中,出现硬伤确实不可原谅,虽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这是一个书法家学识修养的一个侧面。

老老张 发表于 2005-7-22 01:41

写几个错别字,就没有学识修养了?
看看怀素的<自叙帖>,也有错别字的嘛,且不止一处.

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连歌手大赛也要考"学问".真是误入歧途,舍本求末.

一剑霜寒 发表于 2005-7-26 22:15

写错别字还理直气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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