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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册《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在手,第二届全国册页书法作品展的时候,你还会为了形式、创作发愁吗?我想不会了!260元,一条香烟解决的大问题,对不对啊?!别处买不到,只有这里有!

聂书春 发表于 2005-2-22 12:55

我为宪华鸣不平

《中国书法》杂志2005年第二期上刊登了
苏州市书法家协会某先生的一篇文章
称首届中青展与五届楹联展同期征稿、同期评比
有的书家一稿两投

举例有黑龙江省的孟宪华
今天早晨
我认真看了作品
孟宪华先生的作品同为鸟虫篆对联
但从内容、落款等均不同

因此
对这位先生未能认真研读
就作出如此结论表示遗憾

[[i] Last edited by 聂书春 on 2005-2-25 at 11:38 [/i]]

宫春涛 发表于 2005-2-25 16:56

是不一样。可能是那位作者看花眼了。

luershan 发表于 2005-2-25 17:34

这都能看花眼啊……                     真不把人当回事……

问花笑谁 发表于 2005-2-25 17:50

写行草伸胳膊伸腿的坏风气刚给纠正了
写篆书的又跳出来了
好端端的字不好好写
非画得跟鸟啊虫的似的
怨谁呀
下回你写“铁线”
不,是篆书俺看着都不明白
还是写成正楷印刷体吧
保准就看不错了

[[i] Last edited by 问花笑谁 on 2005-2-25 at 17:55 [/i]]

许彪 发表于 2005-2-25 20:30

我为宪华鸣不平

总是有那么一群人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总是喜欢对别人的东西品头论足,说到点子上到也无妨,如果您说错了,启不是糟蹋别人.

彭云聪 发表于 2005-2-25 20:35

真有点不敢苟同呀

张雅森 发表于 2005-2-26 08:10

写文章,先要弄明白论点,论据,,,,,,,而后再出炉,免得让人家笑话..

聂书春 发表于 2005-2-26 10:06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宫春涛[/i] at 2005-2-25 16:56
是不一样。可能是那位作者看花眼了。 [/quote]
花眼不可怕
可怕的是不以平和、认真的心态去作研究

聂书春 发表于 2005-2-26 10:07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问花笑谁[/i] at 2005-2-25 17:50
写行草伸胳膊伸腿的坏风气刚给纠正了
写篆书的又跳出来了
好端端的字不好好写
非画得跟鸟啊虫的似的
怨谁呀
下回你写“铁线”
不,是篆书俺看着都不明白
还是写成正楷印刷体吧
保准就看不错了 [/quote]
这也叫艺术
海派大家都很擅长的

聂书春 发表于 2005-2-26 10:08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许彪[/i] at 2005-2-25 20:30
总是有那么一群人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总是喜欢对别人的东西品头论足,说到点子上到也无妨,如果您说错了,启不是糟蹋别人. [/quote]
同感!!!

文钦堂 发表于 2005-2-26 16:59

这正常啊!

相同形制,内容都能获奖那算什么!

彭飞 发表于 2005-2-27 22:41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聂书春[/i] at 2005-2-26 10:06

花眼不可怕
可怕的是不以平和、认真的心态去作研究 [/quote]
同感。:o

老杜 发表于 2005-2-28 10:52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许彪[/i] at 2005-2-25 20:30
总是有那么一群人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总是喜欢对别人的东西品头论足,说到点子上到也无妨,如果您说错了,启不是糟蹋别人. [/quote]
允许一个作者投多件作品,是征稿启事说的,所以一个作者投多少件作品即便是同一内容和书体也不算违反规则.同一内容同一书体的作品分别投两个展览也不违反游戏规则,况且文字内容并不一样!但是有的展览让一个作者的两件作品同时入选,应该是评委的问题,与作者无涉.也无须指责作者!至于总有那么一些人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总是喜欢对别人的东西评头品足,则是应该的也是允许的,因为艺术作品总是要人欣赏的,而欣赏有主观差异性是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呵呵.对小说评头品足的人你总不能要求他必须是作家而且还要比小说作者的水平高吧?

[[i] Last edited by 老杜 on 2005-3-1 at 08:40 [/i]]

吉安郭继国 发表于 2005-3-1 20:41

有错就改是好学生!

守砚庐主 发表于 2005-3-2 07:42

哈哈!

我的老师的作品就是不一样的哦!我结婚的时候送我四个字啊?要鸟虫篆的:)

张胜华 发表于 2005-3-13 13:31

写文章最好不能点名,点名就要有确切的证据,否则是对他人的名誉的侵害。这种文章也应该不能刊登出来,因为这可不是对学问应有态度!

砖桥 发表于 2005-3-14 19:04

不好说啊~!
本来这个就挺乱的,还是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啊~!

玉成 发表于 2005-3-23 20:55

什么是艺术?难道看不懂,说不明白就是艺术?

小生出道书海尚浅,不敢枉谈艺术,但我认为能够自创门派独树一家实数难能可贵!
宪华兄能顶的住七大姑八大姨的胡咧咧已经使我佩服的敬仰了,望宪华兄更上一层!

大歌 发表于 2005-6-2 20:49

同情宪华!

文心阁主 发表于 2005-6-28 12:05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问花笑谁[/i] at 2005-2-25 17:50
写行草伸胳膊伸腿的坏风气刚给纠正了
写篆书的又跳出来了
好端端的字不好好写
非画得跟鸟啊虫的似的
怨谁呀
下回你写“铁线”
不,是篆书俺看着都不明白
还是写成正楷印刷体吧
保准就看不错了 [/quote]
  
那中国书协以后光举办正书展多好呀,
要全面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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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将要结束了,那么翻检一年来中国书法超市的网络市场,谁最具有市场影响力呢?我想这个结论还是留给大家来做,那么就是对你心目中最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人投上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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