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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册《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在手,第二届全国册页书法作品展的时候,你还会为了形式、创作发愁吗?我想不会了!260元,一条香烟解决的大问题,对不对啊?!别处买不到,只有这里有!

望贤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08:09

[转帖]于明诠先生论书《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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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想法]
    于明诠
    近年来,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自己似乎有了更多一些的自觉意识,心目中"究竟怎样才算是一幅好字”的想法渐渐有些明朗起来。
    怎样才算是一幅好字呢?人们通常会说:有品位、境界高。但这多少有些笼统也有些抽象。这种笼统抽象的品位与境界最终还须建立在书家个性、语言的“有形”之上。我近来的想法是力求将这种“无形”具体地“有形”化为三个方面:一是字态坦荡真诚,不讨好不邀宠;二是技法熟练但不卖弄,若诗家所言羚羊挂角不露痕迹者最好;三是不避缺憾,不求完美,这 一点很重要,月有阴晴圆缺,天地尚不能全,因而大美不避陋。在这个问题上,每位书家想法自然各有不同,以上只是我目前状态下的一点想法。我愿在这种“有形”的样式上,打造自己心目中作品的品位与境界。检视近来习作自知差距远甚,心向往之而已。
    有人说我的创作属“流行书风”,甚至是非传统的狂怪乱写。也有人认为我的创作仍是传统的,大约属于“穿了休闲服”的魏晋书风之类。我不知道哪种看法更客观些。我想,面貌体式上新一点或旧一点,与古人面目近一点还是远一点,只是创作的手段形式问题,作品的“好”才是应该追求的本质目的。不是只要戴了“银桃子”就是真的革命党。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愿意信奉“好作品主义”。
    书法不是写“字”,但又确实是“写”字。这种“写”,首先是作者的一种生命体验。那些线条与点画的纠缠扭动中装载着作者不可告人的种种心思和想法,甚至喜怒哀乐什么的。说“不可告人”是因为它终究不是制作广告标语,不能也不必奢望专家百姓人人都懂。我反对把书法艺术等同于纯粹意义上的写毛笔字,我不想做一个人见人爱的书法“手艺人”。
    以上浅见,等待朋友们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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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鼎 发表于 2003-12-10 18:25

[转帖]于明诠先生论书《一点想法》

高书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书,然此语亦可与知者到,难与俗人言也。
                    禄徐渭论

陌生 发表于 2004-1-13 20:45

[转帖]于明诠先生论书《一点想法》

真言!

凭海一枫 发表于 2006-3-25 20:22

学习了.......................................

郭燕平 发表于 2006-4-24 10:29

有道理。

廖秘书 发表于 2006-4-30 15:36

于明诠的文章值得好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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