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会更名为"可口可乐市"吗?(转帖)
武汉市会更名为"可口可乐市"吗?上海战国策营销咨询机构 李炜
有一个美国富豪,前往梵蒂冈拜会天主教教皇。两人在罗马教庭的花园中散步、密谈,另有一枢机主教随侍在侧。这位美国富豪非常富有诚意地要捐出一大笔巨款,给教会做慈善之用,但教皇始终皱着眉头,不愿意答应。
“捐100万美元好不好?”“不行!”
“2000万美元,好吗?”富翁再说。教皇还是摇摇头。
“5000万美元如何?”教皇依然不愿松口,不肯答应。
几分钟后美国富豪很大方地再度请求:“这样吧,我捐1亿美元,可以吗?”
教皇似乎有些心动,但仍然很痛苦地摇头拒绝。于是,美国富豪只好失望地怅然离去。
一旁的枢机主教见状,急忙向教皇劝道:“教皇,您何必这么坚决不答应呢?您知道,1亿美元,我们可以盖多少教堂、帮助多少饥饿的穷人、盖多少医院……为什么?”
“哎呀,你不知道呀!那美国人要我们以后做弥撒、祈祷结束后,不说‘阿门’,而要改说‘可口可乐’啊!”
看来,资本也有失灵的时候,广告时代也有几方净土是无法侵入的。可口可乐的梦想在教皇面前停滞了脚步。
然而,在教皇那里碰壁的计划,现在有了新的转机,也许在中国可以得到新的途径。只要可口可乐花足够的本钱,中国的武汉市可以更名为“可口可乐市”。
这也许是一个猜想,但是,10月18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道路、桥梁、广场、住宅等都可以有偿冠名,目的是解决政府资金紧张问题。除非信誉不良的企业、或名称不雅的品牌(武汉领导举例如卫生巾等),其它均可以参加地名拍卖。使用期限为15年至20年。
看来人穷志也短,如果可口可乐的美元攻势加大,估计可以顺利将武汉市更名为“可口可乐市”,反正卖开头了,路名能卖,市名也卖个好价钱吧。
搞不好可口可乐的老朋友百事可乐也不会示弱,市名没拿到,买个桥名吧,“百事可乐长江大桥,横跨可口可乐市!”叫起来也不差。
非常可乐没有两个洋乐那么有钱,但也花小钱买了个龟山电视塔。但叫起来却气死两个洋乐:“非常可乐塔,是可口可乐市的制高点,矗立于百事可乐桥之首……”如何,小钱也能办大事,这才叫智慧。
有可能在给我的一位武汉朋友写信时,会这样写地址:可口可乐市微软区本田大道万宝路脑白金花园(百事可乐桥头非常可乐塔下)。
其实“可市”政府还有很多资源可以盘活赚钱,如,每年的人代会、政协会,可以拍卖冠名权:“蒙牛酸酸乳可口可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市领导可以出任品牌形象代言人:“黄鹤楼香烟,常委级的享受。”
不知道武汉的市民生活的这样的环境中,会有何感想?也许多年以后,有些回忆歌曲已应该这样唱了:“我爷爷小的时候常在这里玩耍,高高的非常可乐塔紧挨着我的家,到后来这座塔,又改名叫了茅台塔,门前的大马路,忘了当年叫个啥……”
这样的主意,也亏这些政府官员们想得出。甚至还有些学者,用“帕累托改进”来为这项决定找撤。然而,帕累托改进是指:资源配置处于一般均衡状态,一个人要想改进自己的福利,必以损害他人的福利为前提。如果一个人的福利改善,不必侵害到别人的福利,则说明资源配置存在改善的余地,这样的改变就被称为“帕累托改进”。
在此事件中,得益的一方很明确,就是政府。但是,真的没有人因此而受到损害吗?如果这样的措施没有人受损害,教皇为什么不改祈祷用语?
损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强行让市民接受广告的侵扰,无法躲避,甚至不得不成为广告的“发布者”,名片、身份证、信件等都在为冠名企业做宣传,但却没有取得相应的对价。电视广告尽管铺天盖地,但最起码中间还能插播点电视剧,老百姓还能得到相应的免费节目补偿。地名成了广告,老百姓能得到什么补偿?
二是让某些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试想,如果武汉本地的红金龙烟草公司,地处“万宝路555号”,当做何感想?上海的外高桥地区曾经小试过用企业品牌命名定名,然而又迅速改回来了,因为对招商引资影响太大,为了一片绿叶而损失了整片森林。
三是品牌冠名影响了地名的稳定性。企业倒闭了,地名怎么办?品牌出负面新闻了,地名改不改?要知道,目前世界知名的跨国企业,平均寿命才只是11-12年,中国的集团公司,平均寿命7-8年。让老百姓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记一次地名?
四是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每次冠名权期限15-20年,就意味着如果每个品牌都平安无事,也必须每隔15-20年就更新一次(你指望企业续约?不可能),那么,相应的资源浪费将是极其惊人的:路标、地图、办公用品、出版物、身份证、档案、计算机数据库、公交线路、标牌……让聪明的政府官员算算看,到底要浪费几十个亿?是不是打算折算到GDP的增长点中去?
典型的劳民伤财式决策,其实武汉并不是第一家,其它城市几年前就开始悄悄地进行,只不过他们的范围较小,影响不大,没有引发公众的关注,但已经尝到了恶果。
武汉其实有点冤,“没抓住偷牛的,却暴打拔桩的。”谁让你不学好,专学爱折腾的?而且还想发扬光大,大张旗鼓地拍卖,不打你打谁?
老百姓其实对这些官员的要求已经不高了:你笨点贪点懒点我们也就忍了,但你别没事找事折腾我们行不?你实在缺钱花,老百姓再多捐点行不?
与“懒政”相比,“乱政”可能更可怕。与瞎折腾相比,老百姓宁愿你继续懒下去,拜托了。
[[i] 本帖最后由 陈金 于 2006-11-1 17:27 编辑 [/i]] 没意思. [quote]原帖由 [i]南雨[/i] 于 2006-11-1 19:53 发表
没意思. [/quote]
过几日即删去。 [quote]原帖由 [i]陈金[/i] 于 2006-11-1 23:21 发表
过几日即删去。 [/quote]
不要删去,很能引发思考的文章~~~~ 我小时候家住彭刘杨楼,经常跟张之洞路的伢们在武船门口大马路上打足球,他们打不赢就把解放路、大成路的伢叫来帮忙,打球后来就变成了打架,约到江边汉阳门或者蛇山上对搞,抱冰堂是常丢跤的地方!:lol::lol::lol: [quote]原帖由 [i]张浪[/i] 于 2006-11-2 08:32 发表
不要删去,很能引发思考的文章~~~~ [/quote]吹吹路名也蛮好玩!:lol::lol: 蛮有意思,改改名,有一亿美元,还不好。可多搞几次演习,一个汉阳的江滩花园建了再毁,还花了一亿,还可搞大演习,花十个亿,如何。 文化入侵的同时就必然会产生英雄和汉奸,怕就怕全体国人的麻木,
公仆和文化人都变成了商人!卖国贼当了婊子还立个牌坊!!:mad::mad::mad::mad::mad::mad: 这是很好的相声素材啊,我想搞个相声缎子,不知这算不算侵权? [quote]原帖由 [i]柳鉴祥[/i] 于 2006-11-3 08:58 发表
这是很好的相声素材啊,我想搞个相声缎子,不知这算不算侵权? [/quote]
艺术的体裁和形式不一样,应该不算侵权,何况还可以丰富和完善~~~ [quote]原帖由 [i]西岩[/i] 于 2006-11-2 10:16 发表
蛮有意思,改改名,有一亿美元,还不好。可多搞几次演习,一个汉阳的江滩花园建了再毁,还花了一亿,还可搞大演习,花十个亿,如何。 [/quote]
说的汉阳江滩,忍不住要说几句。又是雕塑,又是小亭子,还有什么荷花池,守着偌大的天然景色不知道利用,真是又土又小家子气,还有我们黄主席和张主席的字,刻在水泥的墙上,冒充“碑”(幸亏他们没落款),整的叫人看后久久不忘!
这武汉园林的管事的水平也太丢人了,可是怎么还没人管······
[[i] 本帖最后由 徐悦民 于 2006-11-3 11:51 编辑 [/i]] 还有一龙王庙的牌坊用电脑字,叫人直生闷气!!!!!!!!1
武汉完了,一些人还不知羞耻的大叫"我们大武汉"什么之类的,扳着手指大数一通"我们大武汉"过去的"辉煌",叫人郁闷不已! 陈兄的文章写得好啊,建议打印后寄给市委市政府,让领导们看看,老苗还是比较重视老百姓的话语的。
再次拜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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